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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及装修材料放射性检测

   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规定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,包括砂、石、砖、水泥、商品混凝土、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,其放射性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《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》的规定。
    广东省环境辐射研究监测中心,作为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的直属事业单位,是联合国全球核禁试放射性核素广州站运行单位,持有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》----国环评乙字第2828号和《计量认证合格证书》,以及《行政执法委托书》。
   对建筑装饰材料生产企业进行产品放射性合格检测服务,包括花岗岩、建筑陶瓷、石膏制品、吊顶材料、粉刷材料及其新型材料。
   收费标准:
   每一个品牌产品检测并发证明6800-8000元;
   每两个品牌产品检测并发证明7600-9000元;
   每三个品牌产品检测并发证明8400-10000元;

    咨询电话:020-8358805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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